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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打造“法护长江”新样板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次数:
 
 

近年来,江阴市司法局深入挖掘沿江地带历史底蕴,法景一体、寓教于乐,营造浓厚长江大保护法治氛围,打造“法护长江”新样板。

寓法于景,有声有色。深挖沿江生态景观中法治因子,全力推进“法景一体”建设。在占地1500余亩的窑港口长江生态保护区,分类建设鸟类栖息地、窑港口科普教育基地,布置长江生态文明展馆、科普展馆、文化休闲体验区等板块,开展湿地、鱼类、鸟类等生态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打造成宣传与教育一体化的“体验基地”。升级改造延陵公园,增设湿地保护、长江大保护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廊,注入多样法治文化元素,法治元素贯穿整个延陵公园,既增加了公园的观赏内容,又起到了法治宣传的作用,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村民群众长江大保护的意识和责任,让生态环境保护成为村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和日常习惯。

 寓法于行,走深走实。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异地替代修复机制,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9家单位共同签署《共建江阴市窑港口长江生态湿地司法修复基地框架协议》,以江阴市人民法院在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当事人自愿交纳或执行到位的生态修复资金为基地经费来源,共建窑港口长江生态湿地司法修复基地,持续发挥基地警示宣传教育功能。市司法局、市法院、沿江镇街、综合执法局、派出所等部门共同组建一支由司法执法工作人员、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为核心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常态开展义务巡河、法治宣讲、政策普及、物种保护等多方面的普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分层分类、精准施策,构建“立体式”长江大保护法治宣传格局。

 寓法于乐,入脑入心。组织开展“法长江”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采取“菜单式+订单式”普法形式,扎实推进长江大保护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沿江村(居)民的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推动沿江企业生产生态两手抓、两手硬,依法依规经营。利用新媒体传播优势,制作《澄水清韵、共护长江》等多个长江保护普法宣传视频,提高普法广度和深度。遵循“趣味普法”的理念,抓牢抓实青少年群体。组织青少年走进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零距离”“沉浸式”学习长江生态保护法律知识。依托江阴长江大保护展示馆、窑港口科普教育基地等阵地,打造特色长江保护实践路线,以实地观摩、现场教学等形式践行“法护长江”理念。(查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