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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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十六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要求,经村(社区)申报、镇(街道)初核、市(县、区)综合评判,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确定2个社区6个村为第十六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拟推荐对象。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排名不分先后)
一、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拟推荐对象(2个)
澄江街道澄康路社区
月城镇水韵社区
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拟推荐对象(6个)
华士镇华益村
利港街道黄丹村
新桥镇苏圩村
徐霞客镇璜塘村
周庄镇长南村
祝塘镇景阳村
对上述公示对象如有下列情形的,欢迎来电反映。
一、村(居)级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历届村(居)级组织成员有涉黑涉恶或其他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重大人身伤亡后果的;
四、因纠纷处理不当引发集体上访事件、越级上访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其他与创建标准不符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公示时间:2022年8月31日至9月6日
联系电话:86862238(工作日8:30-17:30)
联 系 人:周梦霞
附件: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
中共江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江阴市司法局
江阴市民政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