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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福莲同志在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0-10-12 浏览次数:
 
 

省司法厅副厅长  周福莲

(2020年9月24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会是经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厅党委同意,在全省上下持续抓“六稳”促“六保”、奋力夺取“双胜利”的背景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加强乡村治理提升乡村文明水平现场推进会部署要求,认真总结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验,全面部署法治乡村建设任务,动员全省上下为推动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保障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而接续奋斗。昨天下午,我们实地考察了江阴市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刚才4家单位介绍了在基层法治实践中的特色做法,为我们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有益启示,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结合实际吸收运用。

我省在乡村法治建设上拥有良好传统和丰富经验。多年来,各地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大力实施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取得显著成效。一是镇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在124个建制镇试点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相衔接,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条件和程序,规范执法人员管理、执法行为和执法文书,形成了坚强有力的农村综合执法体系和执法队伍。二是农村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100%,村居法律顾问和“法润民生”微信群实现全覆盖,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现“7×24小时”全天候响应,为农民群众提供了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务。三是法润村居活动持续深入。省市县联动开展“送法进乡村”“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普法助民村居行”等系列活动,连续14年举办不同主题的农民工学法活动周,2万多名农村普法联络员、15万多名普法志愿者每年开展惠农服务25万多场次,以案释法基层行5万多场次,发放《法护人生路》等普法资料300多万份,“法润江苏”品牌效应进一步彰显。四是普治并举扎实有效。在全国率先制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省级规范标准,推动各地普遍建立乡贤会、百姓议事堂和德法讲习所,征集推广1300多条百家姓氏法治家规家训,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5个,省级创建率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对照“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的要求,我省法治乡村建设还面临着乡村秩序有待修复理顺、乡村治理制度供给有待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有待平衡、乡村循法而为风尚有待强化等一系列难题。前一段时间开展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专项复核,发现个别地方动态管理制度落实不力,已经命名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中,525名两委班子成员或有前科劣迹或涉嫌涉黑涉恶,甚至出现了村主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一审被判处死刑的恶性案例。这些都严重制约了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直面问题、迎难而上,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在更高起点上开辟江苏法治乡村建设新局面。

下面,我根据会议安排,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建设法治乡村的使命担当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乡村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党的十九大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内容;2019年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将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十七项主要任务之一;今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又明确了法治乡村建设的“两大阶段目标”“九大重点工作”,都为新时代做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

首先,法治乡村建设是筑牢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根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法治乡村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有机组成,是社会治理的关键支撑,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只能抓紧抓牢抓实,不容任何丝毫懈怠。

其次,法治乡村建设是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省委书记娄勤俭要求,江苏高质量发展要走在前列,法治建设首先要走在前列。江苏既是经济大省也是农业大省,无论是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还是法治建设走在前列,都迫切需要我们把法治乡村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探索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新路径。

第三,法治乡村建设是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模范机关的重要载体。司法行政机关是法治乡村建设牵头部门,推动构建涉农立法、基层执法、司法保障、农村普法“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外联法治建设各项资源,内聚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有利于解决司法行政业务多头分散、条块分割问题,有利于彰显司法行政机关社会价值、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群众满意度,更好地实现省厅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模范机关的目标定位。

二、明确发展路径,准确把握法治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

要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全局高度认识和把握法治乡村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基本目标,牢牢抓住“一个总揽”、突出“两大关键”、强化“三治融合”,努力形成“123”的江苏法治乡村建设模式。

——抓住“一个总揽”。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确保法治乡村建设正确政治方向和实践导向最根本、最重要的保证。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乡村治理总体规划和法治建设整体规划,尤其要抓住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工作纳入每年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契机,强化法治乡村建设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构建统筹谋划、管理指导、督查考评的闭环体系,形成“合唱联动”“刚性推动”“群马拉动”法治乡村建设格局。

——突出“两大关键”。抓住农村党员这一关键群体,推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无职党员法治建设岗位定职,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活动,建立法律知识培训常态化机制,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抓住社会组织这一关键力量,探索构建政府购买服务、立项推广的常态化制度,联动开展共建法律服务社、共创普法公益品牌、共帮农民法律所需等互动合作项目,畅通社会组织参与法治乡村建设服务渠道,实现乡村法律服务多元供给、多方推进。

——强化“三治融合”。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突出自治的核心地位,着眼规范性与乡土性交融,以“百姓议事堂”“和谐促进会”“民情沟通日”等形式,激发村民的责任感和参与活力,推动乡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以法治为原则,统领乡村人情伦理,化解矛盾冲突,探索农村“小微权力”制度化,推动法律服务力量网格化,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注重德治的熏陶功能,挖掘农耕文化、家风家训的道德内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村民的情感认同和行为准则,塑造正确理性的价值导向,在全省乡村进一步形成崇德尚法、循法而为的社会风尚和良好秩序。

三、突出重点难点,协调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任务

法治乡村建设不是以往依法治村的简单延续,而是将乡村基层的经济、社会、文化等一切活动及村民的所有行为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对接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去年省六部门联合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今年省委依法治省委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法治乡村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到2022年实现“两完善三提高”目标任务,到2035年法治乡村建设水平居于全国领先行列。落实落地法治乡村建设要求,要紧盯近期目标,对照长远目标,重点实施“五大行动”:

一是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体系完善行动。法治乡村建设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必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牵头实施,组织、宣传、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快建立与法治乡村建设相适应的工作体系。司法行政要充分发挥法治乡村建设牵头作用,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架构、抓项目、抓落实上,建立定期会商、任务分解、督查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法宣领导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等涉农成员单位的主体责任,切实解决乡村治理领域多头管理、分散实施、评估滞后等问题,确保法治乡村建设有序推进、落地见效。同时,要凝聚社会各方协同共建的强大合力,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农民群众自治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进一步形成乡村治理人人参与、乡村和谐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二是实施法治乡村建设基础强化行动。“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法治乡村建设关键点在于基础资源、工作力量和社会协同的整合配备。县级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是法治乡村建设的一线主力军,要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置,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农村。各地要关注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情况,积极协调编办等职能部门,尽量保留司法所独立设置、保持原有运行体制,发挥司法所一线基础平台优势,加快“一所五站点”转型发展,汇聚律师、公证、仲裁、调解、法援、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为农民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帮扶。要深化拓展“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注重与基层党政组织、群团组织、群众自治组织、非公有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有效衔接、优势互补,充分依托域内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新乡贤工作室、学法中心户等服务管理资源,推动“法律明白人”覆盖所有基层治理网格,不断强化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实战服务功能,切实增强反映农民诉求、规范治理行为、化解矛盾纠纷等能力,努力把乡村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是实施法治乡村建设惠民服务行动。要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梳理农村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民生工程、脱贫致富的发展需求,深入摸排农村环境保护、土地确权流转、留守特殊人群帮扶等农民需求,编制法律服务目录,增强法律服务的针对性。要充实农村调处机构,完善调处网络,健全调处体系,强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化解邻里、婚姻家庭、劳务用工、征地拆迁等常见纠纷,重点整治涉黑涉恶、非法宗教、黄赌毒等突出问题,把矛盾及时有效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人民调解的前置性。要建好农村法律服务大数据,依托12348法律服务平台、新媒体普法矩阵、“法润民生”微信群,收集研判农村高发法律需求,探索建立村民法律服务个性化档案,推出“法惠农村”项目品牌和“法护农民”权利义务清单,精准推送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增强普法宣传的便民性。

四是实施法治乡村建设载体优化行动。要坚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总抓手,强化动态管理,健全自查自纠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和日常指导,充分发挥“五民主三公开”“四议两公开”“小微权力清单”“村民说事平台”功能效用,彻底解决“底数模糊、创建停滞、质效下降”等问题,打造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升级版,顺利完成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任务。要坚持把德法融合作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有效路径,持续开展“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专项行动,积极探索以乡村道德银行推动立德育德,以道德积分推选乡村好人善行,以制定家规家训传承良好家风,以德法孝悌文化营造文明乡风,引导村民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反对迷信、绿色生活,筑牢崇德尚法的精神家园。要坚持把厚植法治文化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大运河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建设,根据村居发展水平、文化传统、法治元素,优化乡村法治文化整体布局,探索培育法治文化示范村居,引领带动培育不同类型、不同主题的村居法治文化品牌项目、特色节目和学法阵地,让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接受法治。

五是实施法治乡村建设精准扶贫行动。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也是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地要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将建设法治乡村与打好脱贫攻坚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以省厅确定的全回访、全跟踪、全评估、提质增效“三全一提”为主线,把法律扶贫工作内涵内容融入乡村普法依法治理的全过程,运用法治的方式手段持续帮助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自身发展能力,实现真脱贫、不返贫。要结合“五方挂钩”帮扶和地方扶贫扶志专项行动,整合法治乡村建设中法律服务力量,及时主动对接新建扶贫项目,为贫困地区发展乡村企业、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提供法律支持。要与地方扶贫部门联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村(社区)行”活动,做好五类特殊人群困难家庭的教育帮扶、就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加强低收入群众定向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和法律指引,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尊法守法、信法用法意识,充分彰显法治乡村建设综合效应,助力全省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四、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组织保障

法治乡村建设各项部署已定,下一步关键在落实,重点在行动,需要我们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组织领导、措施要求、政策保障,优化工作方法、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要加强资源整合。法治乡村建设不能简单理解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而是一项久久为功的社会系统工程,强化工作资源的深度融合、优势互补、成果共享尤为重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有效整合内部资源,建立法治督察、行政复议、仲裁服务、公证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的业务协调机制,集聚最优法律服务资源,集中最强法律服务力量,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要发挥司法行政牵头抓总作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联动宣传、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法治研究院所、法治文化研发中心等社会力量,做优做强行动项目,梯次培育建设人才,调研论证法治课题,努力构建具有强大合力的法治乡村建设集群。

二要加强督查指导。要强化考核评价,结合年度绩效考核、法治建设督察、“七五”普法评估验收,聚焦法治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和难点问题,细化项目,明确标准,划定节点,强力推动。目前,已协调省农委办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列入《2020年度江苏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乡村治理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创建停滞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摘牌力度,对法治乡村推进力度弱、建设成效差、群众认可低的地区,进行专门通报,层层传导压力,真正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提高法治乡村建设整体水平。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子、新模式,尤其是承担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任务的江宁、江阴、溧阳、海门、东台、邳州和宿豫,要创新实践,推出新招,寻求具有突破性的工作举措,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要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矩阵传播优势,广泛宣传法治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举措,推动全省迅速层层“动起来”、村村“干起来”。要深入挖掘法治乡村建设的先进典型,大力推广6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61个乡村治理示范村的法治建设典型经验,组织评选“最美普法人”“星级志愿者”,努力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乡村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法治乡村建设使命光荣、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让我们同心协力,和衷共济,埋头实干,奋力打好法治乡村建设整体战,为促进我省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智慧,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法润江苏网

本网编者注:

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会于2020年9月23-24日在江阴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