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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防损员如此“防损”被批捕
发布时间:2019-08-22 浏览次数:
 
 

家住江阴的查某私自偷拿了超市的一块生姜,超市防损员发现后,威胁要求其交纳罚款8000元。近日,江阴市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蔡某批准逮捕。

查某在超市蔬菜区买了生姜、黄瓜等物,等到工作人员称完重、贴好价格标签,查某又偷偷打开生姜袋,往里多塞了一个生姜,之后才去收银台结账。超市防损员张某、蔡某发现了查某偷窃生姜的行为,却没有上前阻拦,而是在查某结完账准备离开时,将她拦下,并要求:“你跟我来一趟。”心虚的查某跟着来到二楼办公室,“你是本地人,都是要面子的。”此话一出,查某立刻明白过来,承认偷窃生姜。张某、蔡某随即表示如果报警,查某会被公安民警带走,但只要交上8000元罚款,这事就算了。查某害怕被警察带走,又顾忌不能让家人知道自己偷窃,便同意交罚款,在对方要求下摁了手印。回到家,经家人提醒,才知自己可能被敲诈勒索。

无独有偶,类似情况也发生在万某、殷某身上。窃取2个土豆的万某、4个大蒜头的殷某被张某、蔡某以告知家人、报警相威胁,要求缴纳5500元、3000元.

经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威胁手段,勒索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涉嫌敲诈勒索罪。近日,该院依法对张某、蔡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勿以恶小而为之,每一位公民都要遵守社会秩序,崇尚社会公德,不能单纯认为窃取的蔬菜数量不多、价值不高、后果不重而不以为意。

同时,超市及其工作人员无权对偷窃行为进行处罚,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公民偷窃在先、羞于启齿的心理,实施了敲诈勒索犯罪。(江阴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