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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司法局积极履职保障服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发布时间:2019-07-04 浏览次数:
     
     

    自2017年江阴全面启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江阴市司法局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作用,探索建立健全与执法体制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综合行政执法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是定清单,明权责。镇级层面,按照违法行为易于确定、执法程序简便易行、执法管理短平快的原则,将人社、住建、城管、安监、农林、水利、公用事业等14个赋权部门788项行政处罚权(含行政强制措施权)赋予镇(街),编制《江阴市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明确了赋权部门与镇街综合执法的管理权限,厘清职责边界。市级层面,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国土规划、农林水利领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编制《江阴市相关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790项。同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做到一张清单管权责。

    二是建机制,保运行。通过建立“三大机制”保障赋权事项的顺利承接和运行,即:建立综合执法工作对接机制,保障各镇(街道)与市相关赋权部门之间各项工作对接顺畅;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每周例会制度,定期召集各镇(街道)、各部门综合执法工作分管领导和法规科长研讨执法实务,解决执法问题;建立考核监督机制,统一开发综合执法办案系统,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综合执法案卷质量实施考评。

    三是抓培训,提素质。牵头实施综合执法素质提升工程,连续三年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培训,针对法制审核人员、一线执法人员等不同对象,量身定制培训方案,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培训,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整体水平。同时督促市级执法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开展实务操作培训。各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业务指导培训情况和镇街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培训考核情况均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唐卫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