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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是富民强市的必由之路
发布时间:2016-11-01 浏览次数:
 

江阴市政协社会法制与海外联络委主任  刘国兴

 

自2005年我市开始法治创建以来,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一是法治理念得到逐步增强。完善和落实了领导干部年度述学述法述职述廉制度,推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二是严格执法得到真正落实。进一步整合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大力推进城市综合执法。努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公正司法得到扎实推进。市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检察院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市公安局实施法治品牌建设“三年规划”、司法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等,这些工作都获得了上级的高度肯定和群众的拥护。四是全民守法得到大力推动。成立了普法志愿者协会,打造“德法书香”平台,组织开展江阴市“十大法治标兵”评选活动,建设各类法治文化阵地。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法治惠民硕果累累。五、社会治理得到依法加强。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重大作用,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不足是:一是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有的同志没有把它作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缺乏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重经济轻法治仍有一定市场。二是法治建设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法治江阴建设进程中还存在重点不突出、进展不平衡、措施不具体等问题。成员单位之间还缺乏互通高效的协作机制。三是法治基层基础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还发挥不够,部分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还不强。四是队伍素质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在城市的依法治理总体研究特别是具体操作上深入不够。部分基层法治干部主动作为能力不强,缺乏统筹协调和调查研究的能力,工作成效与新形势下的高标准高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五是监督考核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治工作在综合考核中的指标权重偏小。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和选人、用人上应将法治素养作为必备素养。

在进一步推进法治江阴建设上的建议是:

(一)不断强化治理理念。提高依法治市水平,关键在于要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来服务大局、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二)健全监督考核机制。要加大法治工作在综合考核中的指标权重,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议考核力度,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始终作为衡量法治江阴建设的重要标准。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三)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联合高压执法,控制住已发现和坚决制止新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问题、教育就业就医等领域、地区和部门,提高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四)强化法治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现场宣传和电视、广播、网络等多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地进行法治宣传,树立正面的榜样宣传积极引导合理合法的行为,同时对反面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五)优化整合资源。充分整合运用各方面专业人才资源的力量并发挥其优势,加强互联网建设,推动传统方式和新型方式融合发展,推动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间互联互通,形成法治创建无缝隙全覆盖大建设格局。(六)加强良性互动。在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上,人民政协尤其是社会法制与海外联络委员会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方面义不容辞,政协委员要经常深入群众和社会各阶层,广泛收集信息采纳意见,经常撰写社情民意和政协提案。各部门也要开门纳谏主动组织活动,多听取各类意见建议,更加认真对待每一件提案的办理及结果。

来源:江阴市政协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