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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6-11-01 浏览次数:
 
 

(2016年10月28日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我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江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市。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我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有必要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国及江苏省、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围绕发展大局,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使全社会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根本任务、基本制度以及公民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突出学习宣传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紧扣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产业强市、创新驱动、改革开放、城乡统筹、绿色发展、民生优先“六大战略”,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国家基本法律、重要地方性法规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公民权益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聚集重点对象,切实推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公民努力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形成崇尚法治的良好社会氛围。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加大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力度,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制度,坚持把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抓住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 优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加强企业全员法治宣传教育,突出企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法律风险防控宣传,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法律风险管理能力。以“法润暨阳”为引领,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等活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

三、注重内涵发展,积极培育江阴特色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构建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相适应,集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于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把法治文化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将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植入各类文化艺术表现形态,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推动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规模化、系列化,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化、制作精细化,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经常化、常态化,使法治文化更为深入地渗透和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努力打造一批具有江阴特色、体现现代法治建设方向的法治文化品牌。

四、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标准化建设,推动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普法模式有效运行。积极推进精准普法,结合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推行菜单化、订单式普法模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发展法治宣传教育类社会组织,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实现政府主导与社会化推进之间的良性互动。强化大众传媒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推动公共场所显示屏、宣传栏和移动终端等载体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打造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的“江阴网络普法联盟”,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

五、深化法治实践,努力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相结合,使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依法治理的全过程。全面落实《江阴市“十三五”时期依法治市建设规划(2016-2020年)》,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措施,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入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广泛开展法治城市、法治镇(街道)、法治村(社区)、法治单位、法治校园等各类法治创建活动,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基层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行“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普法工作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政综合绩效考核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建设、平安创建内容,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以及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力度,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按照标准足额拨付,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吸纳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七、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决议全面贯彻落实。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制定出台考核验收办法,加强年度考核和阶段性检查。市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动态考评机制,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镇两级人大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和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来源:10月29日《江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