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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6-06-30 浏览次数:
 

作为法治中国建设基础性工程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如何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新型公民,使宪法真正成为人们的信仰,法律成为每一个人的坚守,是摆在我们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回顾过去30年的普法,对广大公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无疑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江苏省司法厅提出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职能部门都能紧紧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全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标准化、实效化、立体化、规范化、长效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加惠民生、接地气。本文结合一年多的基层实践,谈谈对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的实践与思考。

一、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制度落实到位难。对如何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虽出台了一系列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但在实际运行中,制度的运行效能却千差万别,出现了部分主要领导干部代学、代考的现象。

二是整体发展不平衡。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认识不足,普治脱节、重治轻普现象较为突出,出现了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从纵向看,这项工作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总体情况上边比下边好,城镇比农村好。从横向看,不同的部门、行业、单位之间,这项工作开展也不平衡。有的部门或单位,由于领导重视,思想认识到位,经费有保障,人员素质高,因而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而有的部门、行业或单位,由于领导不重视,加之受到经费等因素制约,这项工作相对滞后,差距还很大。

三是适应形势能力弱。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是省司法行政工作“四个全覆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的战略部署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践举措。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部分部门、单位、镇(街)对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认识不足,总认为是司法行政职能部门的事,还不能完全适应体系提出的一系列目标任务和要求,只是被动的参与,特别是在经费保障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省“六五”普法考核实施细则虽对普法经费标准有了明确规定,但地方财政却不吃这一套,并没有按标准拨付,也未足额列入财政专项预算,或是随着经济发展状况、财力增长情况以及法治宣传教育任务逐年有所增长,导致工作经费紧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力,出现了权势部门“揽政”,其它部门“懒政”的现象。

四是普法力量待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行政部门,主要工作由司法行政职能部门牵头,(有些工作存在司法部门)唱“独角戏”,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象。“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领导机制虽已建立,但在人员配备上,法治宣传教育专职人员距全覆盖工作体系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不同程度的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落实质量。主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呈现老龄化,且工作量大事多,对一些新鲜事物特别是“互联网+”的把控能力欠缺,不同程度的对推进法治宣传全覆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是镇(街道)司法所人员编制少,工作更加繁忙紧张,少数基层工作经验和能力强的人还被其他部门挖走,导致法治宣传全覆盖体系在工作末端缺乏动力和活力。

五是检查考核还不硬。各级虽注重规划和计划的制定,纳入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但所占比分极小,还不能完全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时,缺乏严格的考核验收和奖惩激励机制,客观上造成了各级各部门只注重形式不注重效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很难向纵横深入推进。

二、全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所取得的成效

针对存在的问题,江阴市法宣办、江阴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五个基本”要求,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全力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 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渗透社会生活的各领域、各环节,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基本形成了多元共治的大普法格局。

一是强化组织队伍建设,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组织网格化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及时调整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完善成员单位联系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领导机制。建强普法人才方阵。建立专兼职法治宣传队伍数据库,充分利用矛盾排查网格化管控全覆盖的资源优势,将每一个网格化管理单元打造为“学法中心户”、“普法宣传员”,切实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网络。在原有的普法联络员、普法讲师团和法制副校长队伍的基础之上,组建和培训法治导师、法治辅导员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完善考核评审机制。修改制定《“六五”普法考评办法》、《基层司法行政绩校评估工作细则》,将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纳入年度考核和专项督查之中,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注重抓实普法重点,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多措并举抓龙头。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市镇机关“每月一法”和市委党校学法培训,推出“江阴大学堂”新载体。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意见》,全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规划体系,完善集体学法制度,推动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面深化述职述廉述法机制,切实加强党校法治课程建设,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庭审,严格学法考核考评,对学法考法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先资格。积极举办“万人学宪”网上法律知识有奖竞赛,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传承不息重源头。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构建“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的青少年普法教育体系。加强法治副校长、普法导师、青少年法宣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实现学校普法常态化。全市有10多所学校被评为“学校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助企强企促转型。开展“流动法治讲堂企业行”、“百名法官进百企”、“百名税官进千企”活动;为企业举办“依法治企与以德兴企”“德法文化与企业文化的构建”专题讲座,举行“繁荣企业德法文化,提升依法治企与以德兴企能力”座谈交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评选,制定出台《企业失信行为联动惩戒实施办法》。深化律师服务企业管理提升工作,为企业编纂《企业经营宝典——法律风险与防范》,开展“法律体检”,走访企业1000多家,向企业发送“联系卡”1300余份,向1.2万家企业发送“维护劳资和谐公开信”,对8800家劳动用工单位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制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措施49条。覆盖基层惠民生。大力推进农村普法工作,全市227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与15个镇(街)302个村(社)开展了法律服务结对活动。深入矛盾纠纷排查网278个片格,3214个组格为农民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宣服务。广泛开展“法润暨阳、普法惠民”、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治对话等活动。为农民和流动人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00多件,组织公益法治电影、文艺演出800场次,开展法治讲座200场次,受教育群众达50万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万余份,赠送法律知识图书、手册3万余册。

三是着力创新普法载体,实现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立体化。搭建法治宣传教育空间链接,将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整体联动。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信息为核心,报刊台网整体联动,突破媒体形态边界,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有机衔接,构建信息生产、传播、共享、互动的一体化开放平台。会同市依法治市办,在电视台新闻频道开办“法治全澄”法治专栏,同时增加了法治微电影等新的宣传形式,深受广大电视观众欢迎。改版《江阴普法》杂志和江阴普法网,使杂志和网站更亲民、更可读、更给力,并将各相关专业法部门网站与江阴普法网实现链接,构建江阴普法大联盟。创建江阴普法工作群,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指尖上的服务”,开通司法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向群众发布普法宣教、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方面的信息,并指定专人更新普法动态,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地面衔接,打造法治公交文化网络。会同市公交公司打造三条共30辆公交法制漫画、法制公益广告和“崇德尚法”格言警句公交普法“品牌线”;在全市城区公交车内定时滚动播放由我局提供的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等法治宣传视频,唱响公交普法“立体声”;在全市中心城区三纵五横八条路打造成法治文化大道,并以道路两旁100个公交候车亭为宣传阵地,以法治公益广告的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社会治理等内容,倾力编织公交普法“站点网”。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无缝对接,推动普法宣传进驻公共场所。利用各大银行网点、车站候车厅、医院大厅人流量大等特点,增设法治书架,摆放法制类报纸、杂志、书籍,供群众阅读。沿街单位、门店、十字路口的LED电子显示屏随机滚动播放法治宣传短片和宣传标语。

四是深入培育法治文化,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品牌精品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立体多维。按照“新一轮法治文化建设向机关拓展、向基层延伸”的新思路,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镇创建考核、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之中,引导各镇(街)因地制宜打造主题鲜明、功能多样、便捷惠民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场馆。市法治文化基地、大桥法治公园香山法治书屋先后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65余个法治文化阵地被评为无锡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基本实现法治文化阵地“一镇一品”,镇(街道)、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达到100%。法治文化活动常态常新。组建农村普法宣讲团,深入农村田间地头集中宣讲农村改革法律法规;开展法治文艺、法治电影村社行活动,主动为百姓送法送戏,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推进村(社)法律服务网络建设,开展法律服务结对活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开办法治讲座、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通过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普法惠民活动,将普法工作常态化,使知法、守法、用法成为了人们的自觉行动,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法治文化产品精品倍出。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研发中心的作用,每年创作一部高质量的法制文学书籍,先后出版法治故事集《风雪凤凰山》、法治散文集《那一抹诗意的绿色》、法治案例集《以案释法》等,去年,我们以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为题材,组织中心作家创作青少年法治故事集《青春的歧途》,并于今年四月组织了向全市中小学首发赠书活动。举办全市法治公益广告和法治微电影大赛,收到全市30多家单位共200多幅公益广告作品、20余部法治微电影作品,使我的市法治文化产品丰富了类型、提升了品味、产出了精品。

五是不断深化结合融合,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多样化。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做到“援助一案,温暖一片”。坚持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相结合,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切实使每一个受援对象及周边人群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和温暖,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做到“调解一起、教育一片”。一方面,因地制宜依法调解,以案示法,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增强广大群众自觉学法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在化解好矛盾纠纷的同时,对矛盾双方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大家“要以和为贵,遇事要学会找法,办事要学会依法,解决问题要学会用法”。与安置帮教相结合,做到“帮教一人、感召一片”。建立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排查和法治教育工作机制,运用法治教育动态管理与日常教育管理相结合、重点教育与常规教育相结合的模式,消除矫正安置帮教对象法治教育脱教、漏教现象。

三、全面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深入实施的建议和对策

一是建立良性导向机制。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组长由政法委书记担任,成员都是各单位分管副职,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组长却由书记、市(县、区)长担任,成员都是各单位“一把手”,无形中就形成了法治宣传比依法治理低半格的怪象。因此,要真正实现先普后治,普治并举,就必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也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使领导干部真正成为主抓普法工作的主元帅,依法实践的急先锋,切实改变法宣办“唱独角戏”和“小马拉大车”现象,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的良性发展。

二是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强化人大、政协的监督职能,建立第三方检查考核制度,每年年终,由人大、政协选聘第三方社会机构对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公务员的学法、考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通报组织、人社部门,作为干部、公务员的考核依据,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强化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建立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横向部门、专业法部门、专职普法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普法工作联动,着力构筑“共建、共享、共赢”的大普法格局。加大法宣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责任体系中的考核权重,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干部管理等考核考评体系中的权重,牢固确立“没有法治文明,其他一切为零”的理念,给当地党委、政府必要的促进力,使人大、政协、组织、人社等部门变被动参与为主动作为。

三是强化法宣保障机制。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是一个体系,牵扯到方方面面,加上十八大以来,对有关法治宣传教育的论述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建议修订《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并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参考“六五”经费标准,将经费保障标准具体化、数字化。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全省统一的普法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规定,要求各地财政将普法专项经费按标准足额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并把普法专项经费保障执行情况列入地方政府财政绩效考核范围。激发、吸纳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并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

四是规范人力培养机制。在实现条线管理的基础上,要按标准选准配强专职人员,确保基层司法所有一名专职法治宣传员,省厅按照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要求组织专家巡回报告团到各地对专职法治宣传员进行专业培训。在此基础上,分别培育和建好普法骨干、普法联络员、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以及法治文化工作等队伍。大力倡导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学生以及司法战线资深的退休干部参与到普法志愿者队伍。

五是健全基层服务保障机制。现代社会的社会治理基础在基层,基层治理的基本方式要靠法治。在村(社区)设置科学、高效、管用的一站式司法行政服务站,真正把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群众、把法治元素直接导入基层治理、把法律人才引领到基层社会。律师是社会的精英阶层,一般社会的专业化高端人才。2014年8月,我市在周庄镇试点法治副主任制度,每个村(居)选聘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为本村(居)法治副主任,让法律人才接地气,去熟悉、去研究广大的城乡基层,让法治建设真正落到最实、最基层的地方,使法治副主任直接落到村(居)这样的基层单元、单位,使他们在服务村(社)时的角色发生了转变,服务性质由被动服务变为主动参与。成为各村(社)基层普法的宣讲员、法律文件的审查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社情民意的收集员;成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创建工作的助推器、依法治理的生力军、化解矛盾的“减压阀”、社会和谐的 “稳定器”。直接让群众受益,让群众得实惠。2016年,我们争取运行村(居)法治副主任月工资制度,以增强他们的主人翁和责任意识,积极投身到村(居)的各项建设中。

六是建立考评激励机制。法治宣传工作既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更是一项具有创新性的工作,必须站在时代前沿,紧跟时代步伐,把准时代脉搏,把虚功做实,使法治宣传更加贴近并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引导群众信仰法律、理解法律、用好法律,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坚持每年组织对普法联络员、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普法导师、普法志愿者队伍以及村(居)法治副主任等队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然而,伴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创新却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制约,对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的创新热情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也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提档升级的质量。因此,在普法专项经费中可设立普法奖励基金,专门用于对在普法工作中优秀的团体以及个人进行奖励。

七是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各地都在积极增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但要提升中心的实战能力,真正实现中心的实体化运作,光靠各地法宣部门力量很难实现,必须依托、吸引一些社会力量加盟,以确保中心运作提质增效。江阴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的法治文化基地,借助社会力量,组建了法制艺术团、法治文化研发推广中心,运作10多年来,为全市广大群众提供了众多脍炙人口的节目和法治文学作品。从2013年开始,江阴司法局与香山书屋合作,依托香山书屋的资源,经过两年多的探索与实践,成功打造了集法制书屋示范点、传统国学传播点、固本强基“试验点”、公益法律服务站、“德法讲堂”宣教所、普法志愿活动交汇所以及“全民阅读、全民普法”于一体的“德法书香”实战平台,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2016年,江阴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将借助其它社会力量,组建微信运作团队,全力打造江阴“法润暨阳”微普法实战平台,努力使江阴微普法厚积薄发,形成精品。并在普法专项经费中设立社会普法基金,专门用于扶持各社会普法参与力量,以提升他们的参与度和认可度。 (江阴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