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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张照片和我的税收故事
发布时间:2016-04-21 浏览次数:
 
 

蔡亚春

我从事税务工作20多年,对《江阴日报》上的一张照片印象深刻苦。它引导我走进了国税队伍,并让我深深爱上了税收事业。

1992年春天,我正在读高中,那时我有个爱好,喜欢读报、剪报,学习写作,向报社投稿。一天,《江阴日报》上刊登的一张新闻照片吸引了我。照片上6个朝气蓬勃的小朋友,手里举着“学税法、懂税法、守税法”的大红标语,正在街头进行税法宣传。小朋友的风采让我好生羡慕。我忍不住加快阅读照片旁边的文章,才知道这年4月是全国第一个税收宣传月,这6名小朋友成了我心目中宣传税法的小先锋。看了他们宣传的内容,我才明白:家乡的建设、社会的发展、祖国的繁荣与税收工作是分不开的。当时我正面临高考,于是我毅然报考了税务学校,最终如愿以偿,毕业后分到了国税局。

斗转星移,光阴荏苒。一晃,2011年,全国第20个税收宣传月到了。这时,我在江阴市国税局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为了搞好税法宣传,我开始收集资料。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江阴日报》社又看到了《江阴日报》上刊出的那张照片!从照片上的文字,我了解了这6名小朋友都是江阴市西石桥镇巨轮小学的学生,拍摄者叫王铁军。我当时突发奇想,何不把这6名昔日的税法小小宣传员找来,再请他们搞一次宣传活动呢?

我的想法得到了领导的大力支持。可是人海茫茫,寻访失联20年的朋友谈何容易!心诚则灵。在许多朋友的帮助下,我们踏破铁鞋,终于把照片上的6个人全部找到了。于是,别开生面的“回眸税收宣传20周年座谈会”在江阴市国税局召开啦!经过20个春秋当年的税法小小宣传员,都已步入而立之年,且个个英姿飒爽。在座谈会上,分散在不同工作岗位上的老同学、老朋友再次聚首。每个人都有说不完的心里话——

钱金秀20年前是“税法小小宣传队”的小队长,如今已是一家大型百货超市的财务总监。“由于从小了解税法,所以我在工作中依法纳税的意识比较强。每月我们都主动缴税,税务局的服务措施也很多,作为企业更应该为国家多作贡献。”

李小青以前在宣传税法时养成了快人快语的习惯,如今的他已是某大公司的一名高管。他非常清楚税收对企业的重要性。在开会时,他时常提醒有关人员别忘依法纳税。他说,“没有税收优惠的支持,我们公司也不能从小作坊成长为上市企业。”今年,这家企业被评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企业。

身材娇小的钱淑萍和先生共同经营着一家小型电信器材商店。每年都依法上缴国家2万多元税款。她说“我作为言行一致的纳税人,既为人民服务,又能为国家作贡献,感到无尚光荣。”

王丽燕到一家旅行社工作后,已当了8年专职导游。她深有感触地说:“小时候宣传税法,促使我能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而且让我懂得了“税收带来祖国美”这个道理。每当我带领团队上了高速公路,驶过长江大桥,我都会不失时机地宣讲“税收带来祖国美”的道理,我还提醒游客购物别忘索取正式发票……”

听了他们的发言,我深深感到,20年前播下的种子,已经长成了一棵棵参天大树,成了支撑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栋梁。座谈会上,我们给这批昔日的税法宣传小先锋披上了“税法宣传志愿者”授带。我抓住这个感人一幕,举起相机,给他们留下了20年后的又一张珍贵合影。身穿警服的章银锋激动地说:“我作为一名公安辅警,这是他对二十年来税收宣传的感受。他的管区有100多户个体工商户,一定不忘向他们宣传依法纳税的作用和意义。”

性格有些内向的阚红雁女士是我市另一家上市公司的普通员工。她有一个七岁的儿子,她说:“我不仅自己要带头宣传税法,还要教育儿子学法懂税,鼓励他像我们当年那样,做一名税法小小宣传员……”

春风又绿江南岸。伴随着和煦的春风,全国第24个税收宣传月拉开大幕。而我,也从机关调到了纳税服务第一线。我再次抽空走访了这些热心的税法宣传志愿者。他们在不同的岗位上,个个出色地履行着宣传税法的义务。在走访中,他们对办税服务厅建设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把这些情况向领导汇报。由于第一次税收宣传是在1992年,当时国地税还没分家。在大家的倡议下,国税局、地税局共同举办了“我与税宣共成长 寻找最美税收宣传员”活动,聘请他们和他们的子女两代人担任国地税局的税法宣传志愿者。还邀请他们的子女共同参观办税服务厅,向小朋友们赠送《税收史话》、《青少年税收知识读本》,培养新一代“红领巾”税收志愿者。于是,我又把他们请到单位,拍下了第三张珍贵的合影。从此,我和他们的新的税收故事又开始了……  (作者单位:江阴市国税局)

 

本网编者注:本文获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开展的全国普法工作30周年征文活动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