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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工程建设稽查随想
发布时间:2014-10-31 浏览次数:
 
 

江阴市建设局   陈凌宇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强民富,建设高潮迭起,一批划时代的现代建筑拔地而起,建筑业更带动了国民经济众多行业的欣欣向荣。然而社会对部分工程质量的质疑却也成了人们的一大心病,“豆腐渣”工程屡见报端,由此带来的损失难以计量。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相继适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从而结束了我国建筑市场混乱无序的发展势头,一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严格许可管理,把工程建设所涉及的相关参与主体行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建设程序、各方责任等纳入了有效的控制中,建筑市场有了可喜的转变,正不断地完善走向规范。

作为一名建设行政管理人员,一个业界老兵,一位目睹并亲身参与了江阴20年城建发展建设的“建筑人”,对国家、对江阴建设的成就,看在眼里,喜在心上,感概甚多。

曾记得,去年年初离开多年喜爱的技术岗位专事执法工作时,也有畏难情绪,忧心忡忡,这时局领导及时给予了最亲切的鼓励、帮助和指导,打消了顾虑,放下了包袱,增强了工作干劲和必胜的信心。从此以一个新兵的姿态,全新的面貌,投入到全新的工作中去,心中只有一个意念,那就是执法为民保平安,心底无私天地宽。

曾记得,上任接手的第一宗案子,就是典型的复杂案例,违法事实清楚,处罚数额较大,但是行为人资格老、人脉广、精明节俭,同时也是一位多年的老朋友,一句话“承认错误,愿意改正,欢迎指导,至于处罚,只能意思意思”,针对这一特点,我们做了大量细致、耐心的宣传解释说服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次又一次不怕麻烦,不计个人得失与冤屈,最终不仅说服了当事人接受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也从这一案件中得到了锻炼,总结了成功的经验,为后来的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曾记得,为规范江阴建筑市场秩序,严格建设程序,完善建设手续,落实标后管理,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各部门统一行动,联合检查,战寒暑,顶烈日,冒风雨,加班加点奔波在全市各建筑工地及乡间小路上;为切实提高我市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和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我们配合质监站、安监站对违规使用钢筋外加工和违规使用施工起重机械等进行了严肃的查处。第一个在省内将执法工作引入了专业内容,走上了综合执法的探索之路,效果明显。

曾记得,在正确应用法律(规)的条款上,全大队同志们集思广益,精益求精,常常为了某一案件的适用条款,应该用什么条款及条款的正确释义而不知疲倦地查找资料、商讨、论述,曾经有一案子,涉案情节复杂,并已取得原始的基本证据,按照相应法律条款,似可实施行政处罚,但是经大家反复对该条款的释义进行商讨后还觉得不明晰,经请示省厅稽查办、法规处后仍存疑问,直至咨询到建设部法规司,避免了一起有可能导致我们行政执法复议和败诉的重大风险。

难以忘却,为了改变我市某镇建筑市场由于过去多种原因导致的违法工程较多、影响较大的现象,建设局领导和该镇领导高度重视,将该镇的规范整顿列入了建设稽查的重点,该镇分管领导全力以赴,顶着地方上的压力和不理解,安排镇建管所人员配合,经过我们近四个月的集中整治,局面有了可喜的转变,不仅取得了明显效果,而且有了重大突破,现在不仅在建工程完善了手续,连近二年已投入使用的竣工项目也已开始补办建设手续,在全市各镇中起到了较好的带头作用,其试点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

难以忘却,每次遇到问题,在执法工作陷入困境时,都是各级领导给予了最直接的、高度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为加强执法力度,局党委专门研究将我局相关行政执法统一归口,集中管理,重大案件处罚局领导亲临现场亲自把关;财政局领导密切跟踪,及时排忧解难,在全市资金紧张的状况下,破例追拔解决了稽查用车和办案经费严重不足的困难,为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铺平了道路;政府法制办领导对我们的工作高度关注,多次派人到大队进行专业业务指导,使我们的管理工作越来越规范,业务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

难以忘却,稽查大队的全体同志们团结一致,众志成诚,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以年初局里下达的任务为目标,以规范江阴的建筑市场为使命,不计得失,任劳任怨,不辞辛苦,无分作息,顶着压力,受着委屈,日曝雨淋,苦口婆心,为的就是保障江阴建设的规范有序发展,求的就是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难以忘却,我们肩负的职责,当我们的努力得到肯定与认可时,当行业管理得到加强时,当单位评比年终受到表扬时,当各乡镇领导意识到稽查工作的重要,也有个别乡镇已主动成立相应稽查部门与我们进行对口衔接时,我们感到压力越来越重,因为有更多的工作要去做,离目标还相距太大,正可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编者注:本文是今年无锡市“法律在我心中”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优秀征文。